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
分类:业务范畴 浏览次数: 时间:2018-03-19
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级:
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(1) 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
(2) 15万吨/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 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25 万吨/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万吨/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;
(3) 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
(4) 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(5) 断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
(6) 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
(7) 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
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:
(1)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工程;
(2)跨度33米及以下、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、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;
(3)边长80米及以下、总重量350吨及以下、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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